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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第一次进贾府时,为什么走西角门?
个人认为,这是曹公的一种写作手法,从一个角门细节入手,写贾府门眉之气派,角门,普通人家有个门就不错了,谁家还能有什么正门,偏门,后门,更何况是个角门,想都不敢想,我觉得从角门入府,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的,不是重要的人也绝不会开角门,其实,门太大了,开门也比较费劲,要不是人太多来府上做客,也不会开大门,黛玉此行就一人来投奔外祖母家,想来也不会大张旗鼓,声势浩大,静静从一个角门入府就已很好,很妥贴。
薛家走的是大门,黛玉走的是西角门。说简单一点,这就是妻与妾在规格上的区别,宝皇帝和皇后大婚与宝皇帝封妃,规格能一样吗?薛家进贾府走的是大门,不是因为薛姨妈是宝玉等姊妹的长辈,更不是因为薛家的大件东西不方便从西角门搬运。即便贾敏〔***设贾敏没死〕和林如海摆出薛家的阵势送黛玉进荣国府,也只能走西角门。
有人拿这个“西角门”说事,与宝钗进贾府时“到大门外迎接”对比,认为轻视黛玉。其实没有这回事。
黛玉是晚辈。宝钗则是跟母亲薛姨妈一起来的,薛姨妈是王夫人的平辈。所以王夫人“忙带了女媳人等接出大厅”,并没有到门外迎接,而作为长辈的贾母更没有出迎。这是其一。
“忽家人传报,姨太太带了哥儿姐儿合家进京,正在门外下车”,只说下车,没有说从哪个门进入,也许也是走的“西角门”呢?第是其二。
贾府大门,并不是经常开着的。只有秦氏死后,“会芳园临街大门洞开”,这是在办丧事。另外元春省亲,肯定也是走大门。其他普通人员来往,不会开大门,都是走“角门”。这是礼仪,不存在轻视谁的问题。
《红楼梦》第3回,黛玉坐轿进荣国府,正门不开由西角门而进。至垂花门前下轿,黛玉扶着婆子的手进了垂花门。黛玉要到贾赦处拜见,行至垂花门前,乘车出西角门,往东进入贾赦院大门至【仪门】前下车,邢夫人挽着黛玉手进入院中。礼毕邢夫人送至仪门前,黛玉乘车出院。可见女眷需在仪门(或垂花门)乘车或轿,方可出大门。所以第4回,宝钗进荣国府,决不可能在大门外下车,步行至仪门!荣国府正门通常不开。所以薛姨妈、宝钗是乘车或轿进西角门,至仪门前。薛姨妈闻讯,姨太太带哥儿姐儿合家进京在门外下车了,这里[门外]是指[仪门]。仪门内设有大厅,王夫人接薛姨妈薛宝钗等到大厅上,后接到院内。
古代大臣被抄家后,家中的女性下场会如何?
古代的法律把女性看作是男主人的附属物,家中女性没有独立的人格,在政治上毫无权利,就算有官司了,也要由家中男性代理,在明朝因婚姻、财产的***,女性连诉讼权都没有,男主人拥有家中女性的监护权。
于是乎,就有了株连罪,男主人如果犯罪,必定株连到家中女性,或与男主人一样被处死,或者没收充官、要么发配千里。从秦朝开始的连坐法,丈夫死罪,妻子跟着处死,晋时期丈夫死罪,家中女性遣为官妓,或为官奴,唐宋时,男主人发配充军,家中女性要么跟着充军,要么流放,等于说,男主人犯罪,主要看男主人判罚轻重来决定了家中女性的下场。
抄家也如此,抄家的全称是“籍没抄没”,意思是***的家庭户籍身份被勾掉,变成罪人,家中财产被没收,这是家毁人亡的处罚,非常严重。以清朝为例,以谋反定罪的抄家,大臣被凌迟,宗族16岁以上男丁全斩,15岁以下的男女子充为官奴,或者流放,财产没收后,属于贪脏有主的财产归还,其余的充公。
根据雍正3年颁布的《大清律例》里律文记载,涉及到抄家的条例很多,主要是谋反、谋逆的政治案,少量为严重的***经济案。政治案最严厉,大臣一旦被抄家,女性出路基本是流放为奴,这里的流放为奴可以是千里之外,也可以是就近官府,可能赏赐给有功大臣,可能是官娼,这里有满汉之分,满人可能为辛者库,就是低贱的罪人,而***最惨。
抄家也有特例的,比如乾隆时期的直隶总督杨景素,查到他贪黩营私,判了抄家,但杨景素已经死了,抄家共得20万两银子,乾隆念有修河之功,废籍并留下4万两,这属于格外开恩;也是乾隆时期,有两个货,云贵总督恒文和云南巡抚郭一裕,合伙想给乾隆送一个金炉,结果在出资上谈不拢,***曝光,乾隆恼怒派刘统勋查两人,刘判的是流放,乾隆觉得轻了,直接勾为自尽抄家,家属无论男女全发配军中为奴。
我国古代,对于朝中犯下重罪的官员,除了斩杀本人,也会对其家族进行抄家处理,有满门抄斩者,也有株连九族者,相当于将一个家庭氏族连根拔起。
现如今看来,是极其残暴和泯灭人性的,当然古代大臣被抄家之时,家里定然少不了众多的妻妾家眷,作为当时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的女性而言,她们的命运往往是悲惨的。
流放或斩首
一般而言,被抄家大臣家中的女性,有些可能直接被斩杀,但也不乏流放蛮夷之地,但最为盛行的,莫过于派遣到当时专门设立的机构中,压榨她们最后的剩余价值。
毕竟大官家中的家眷,社会地位一般较高,也具有很高的涵养,是作为歌姬和舞姬的最佳人选,这些女性很多时候会被发配到苦寒之地,而一旦到了那些地方,可以说这一生都完了。
边疆苦寒之地男人都受不了,更别说那些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通常她们在半路上都已经被折磨而死。
沦为奴隶或歌姬
但也并非绝对,按照我国古代森严的等级制度,人分三六九等,对于犯罪的罪犯,以及他身边的亲属家眷,也会根据不同的社会地位,进行相应的处罚。本来社会地位很低的小妾或婢女,自然也极有可能沦为奴隶。
就拿歌姬舞姬来说,也是需要有一定的资历来支撑的,长相身材自然是第1位的,但若没有相关的艺术才能,也不能够胜任这一职位,成为别人家端茶倒水的丫鬟也不是不可能。
不知道大家可否听过教坊司,这里就是专门容纳无归属女性的地方,尤其是那些犯了罪的大臣以及王公贵族的家属,随着家道没落,这里也将是她们最终的归宿,如果有幸能够得到别人青睐,自然有机会脱离苦海。
封建社会最大的一个特色,那就是株连九族的罪行。我很不能理解,一个人犯了罪,那么他的亲戚朋友们都要连坐,甚至连老师学生这些人都要受到牵连。
可见封建时代的刑罚严苛到了何种地步。如果大臣们被抄家以后,家中的女眷其实下场还是非常凄惨的。
这是一种比较好的下场了,主要也是朝中重臣的女眷们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她们的家被抄了以后,也就等于没有依靠了。
所以在皇帝的安排下,这帮女人变会被弄到掖庭给皇族们做苦力。一般就是洗洗衣服、刷刷马桶之类的粗活。
虽然过去娇生惯养,现在要做粗活,似乎对她们的惩罚不小,不过她们已经能够偷着乐了。其实古代充入掖庭的女子不在少数,而且出名的人物也不少。
比如说著名的女宰相陆贞,她的原型陆令萱,其实就是因为丈夫犯了死罪,后来被皇帝充入掖庭。不过她运气非常好,是被安排给高纬做奶妈。所以陆令萱后来凭借高纬奶妈的身份,权倾朝野。
再比如说唐朝上官仪的孙女上官婉儿,当年上官仪因为草拟了废除武则天的诏书,从而触怒武则天。武则天不仅杀了上官仪,而且抄了上官仪的家。刚出生的上官婉儿便跟着母亲一起被充入掖庭做苦力。
长大以后的上官婉儿因为才华出众,居然被武则天所喜爱,从而成为了唐中宗时期的女宰相,权倾一时。
当然了大多数女子,在充入掖庭以后,也就是过着非常平凡的生活,每天负责给皇族们干粗活,混口饭吃而已。
要是遇到皇帝比较痛恨这个大臣的话,那事情就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况。因为这位大臣把皇帝搞得十分不爽,所以皇帝在抄家以后,就把他们家的女眷,全部充入官员家中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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