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庆花艺屏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婚庆花艺屏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古代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因为裹脚吗?
答:历史告诉我们,古代的女子长期属于受压迫,受约束的地位,于男权社会,普通女性须遵从诸多规柜及社***默认的道德标准,如女子无才便是德,三从四德等。一旦破坏公序良俗,女性可是会受到极大的惩罚,因而历史上历朝历代为女性所立的贞节牌坊,是以表女性纯正高洁的道德而彰显天下。而缠足(即裹脚)开始于北宋中后期,兴于南宋,与古代女子不出门庭并无太大关系。
我们来分析一下什么是‘三从四德’,又与我们现今观念有无冲突。
三从:从父、从夫、从子
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从字面上看很好理解,女子未嫁之前听从父母安排,嫁了后听从丈夫安排,若丈夫先死则听从儿子安排。妇女须有道德上的约束,妇女应谨慎自己的言行,妇人应端庄自己的容貌,妇人应操持家务,相夫教子等。此四者,是古代女人之大节。
当今社会,早已脱离封建社会的条条框框,当今女性更是早已解放,与男性共同撑起一片蓝天。古代女子应社会道德约束极强,婚姻大事全由父母作主,家庭长辈亦是严加监管,女子从小生于深闺,长于深闺,自然大门不敢出,二门不敢迈了。
古代有句话形容女子叫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现在看***或者电视剧里,给我们地印象好像也是如此,那在古代女子真的是这样吗?
首先我们先来说说大门和二门都指哪些门,在古代大户人家,家里都会设几道门,最外边就是大门,进了大门就是前院,前院一般住的是下人。主人家则住在后院,前院与后院隔了一道墙,墙上留有一道门,这便是二门。
在唐朝末期安史之乱后,由于各地将领拥兵自重,导致藩镇割据迭起。时长处于兵荒马乱之中,唐朝男子时长告诫自己的妻子或者女儿,要少出门以免被伤及。这个是当代男人在言语上,告诫女人少出门,外面很危险,让女人心生害怕,但这也是古代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一个转折点。
到了北宋时期,缠足兴起,当时的女人在社会上没什么地位,男人怕女人乱跑,就开始从小缠足,到了成年后骨骼定性了方可拆下。这样女人就走不了远路,走多了容易累,只能待在家中。
到了明朝,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女人缠足不仅仅是因为男人怕女人远走,慢慢的演变成与美挂钩,“三寸金莲”一说就是指缠足的脚,小巧而精致。当时一些文人评判淑女标准,就是要有“三寸金莲”脚,还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到了清朝,这种缠足风达到了顶峰,上面说的宋、明朝,一般都是大家闺秀,富贵人家的大小姐圈子里面盛行。清朝时期,社会各阶层,不管是富贵人家,还是普通百姓,都要缠足。甚至有些女子因缠足,使脚连三寸都不到,走路都有影响,成了“抱小姐”,这种“抱小姐”在当时还很抢手。
其实在古代,法律上并没有强制女人去缠足,有些朝代还禁止过,像“重灾区”清朝,就曾一再下禁令,禁止女子缠足。但当时缠足之风,已经经历了几个朝代,缠足思想早已根深蒂固,想要阻止已经很难了。
从开始只是担心自己女人远走,到慢慢被大众接纳,再到以缠足为美,这种畸形审美,甚至以不缠足为耻。这一系列发展都是源于人的心理,以及社会发展所导致的恶习。“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成了古代女子的标签。
缠足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理都有莫大的影响。身体上影响着女人足部发育,心理上则使人们产生畸形的审美观。不管如何,随着时代改变,这些恶习也被摒弃,我们也要庆幸没有生于那些年代。
封建时代的女子是不被主张出门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随意抛头露面”“相夫教子”在古代才符合一个良家妇女的行为规范。
至于这个规矩是如何形成的?听笔者慢慢给您道来:
根据历史考究,在宋朝之前女子出门做事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大街小巷随处可以见到女子,而当时的女人也是被允许开店打理生意补贴家用的。这种情况在唐朝是最为普遍的,开放的民俗风情使得唐朝的普通女性有着很大的社会交际空间,更有甚者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的女性地位要高于男性(据说在一些少数民族的地区是男性不允许出门,而女性种田养家,啧啧啧......)唐朝的时候平常女子都比较自由,自由恋爱、自由结合在唐朝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详情可参考现代女子的生活)。但是到了唐朝末期,这种民间风俗发生了改变,当时藩镇割据,群雄并起,全国各地都蔓延着战火,那些喜欢在外游玩的唐朝自由主义女子们也纷纷回到家中,怕被殃及。注意!划重点!这正是古代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文化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很多人都说这时候的男性利用害怕心理想要保护心爱的女人不再出门。碰巧的是,这时候一个将这种想法付诸行动的罪人应运而生,他就是写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南唐后主——李煜。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我们的专业诗人非专业君主李诗人在宫中闲来无事突发奇想,让宫中的一个嫔妃用绢帛把脚缠起来,显得脚小像一个新月(口味也挺独特),而李煜发现缠完脚的妃子再跳起舞来竟然“回旋有凌云之态”,于是开始单宠这个妃子,没事就让她跳舞(也是难为这位女子了)。这件事情在宫中甚至民间掀起了一股时尚,而且愈演愈烈。后民间有诗载曰:“金陵佳丽不虚传,浦浦荷花水上仙。未会与民同乐意,却于宫里看金莲。”由于裹足风潮的流行,伴随而来的也是女子们因此不能远行,以至于后来被强行地“不出家门”,这种风俗也就慢慢的流传了下来。直到宋朝理学的兴起,女性的社会地位一而再,再而三的被降下来,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就成为一些所谓文人口中“淑女”的考量标准。而女子“裹足”、“深居闺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些风俗也逐渐的被官府作为强制执行的行文法规(管的也真够宽的)。当然,在清朝之前官府也不是什么女性都让缠足的,说白了,你想要缠足也得有这个资格。
根据史书记载,在古代裹足是有钱人家女性的特权,因为这些女性家里有钱不愁吃不愁穿,就算一辈子待在家里也养得起,而贱民穷人阶级的女性在法律上是被明令禁止缠足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些女子很早就要来回奔波做女工或者出来给有钱人家做丫鬟,如果缠了足还怎么干活。当然,这些有钱人家的女子也并不是深居简出,在一些大的节日里她们也会在丫鬟的陪同下出来逛街赏灯(可见逛街从古至今都是女人的天性)。
裹足的风俗起于北宋,兴盛于南宋,终于清朝。清兵入关之后,皇太极也纳闷:这是个什么风俗,咱也没见过,咱也不了解呀!于是在清朝成立之后官府屡屡禁止缠足,下令妇女禁止“束发缠足”,到了顺治的时候敢束发缠足的是要挨板子的。
但是他们还是小瞧了民间风俗的传承性,大家都在想:这毕竟是从老祖宗时代传下来的传统,怎么可能说禁就禁。于是民间也掀起了一股反抗的风潮(就像清末剪辫子一样)。大清皇帝一看大家反应这么强烈,仔细一想这些风俗对于清朝的统治好像有利而无害,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也不管了!于是在清朝不论是富贵人家的女子还是穷苦人家的女子都开始缠足,缠足这种风俗也进入了狂热期。直到晚晴时代,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意识到缠足的危害性,在道光年间由外国人开办的耶稣教首先发起“天足运动”(可悲!旧陋习的改革竟然由外国人首先做起),同时由***、康有为等维新派在全国各地相继成立“天足会”,以倡导民众反对缠足。至清末民国初期,各地在劝阻缠足的同时注意到“婚姻”这一突破口。因为几经努力劝阻缠足无效,各地先进分子抓住“婚姻问题”,打出“誓不娶小脚女子为妻”的口号,各地纷纷响应,加上民国时期西方文化的影响,在民间也就形成了以“娶小脚女子”为耻的时尚。
彼时,即便是一些思想顽固的父母,为了考虑女儿的终身大事,也逐渐放下抵抗,放弃为女缠足的打算。至此,流行了几百年的“缠足”陋习在中国大地上逐渐烟消云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庆花艺屏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庆花艺屏风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cdgdw.com/post/8649.html